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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喜欢的女子

     

     

     

    题记

     

    对于女性的称呼有很多种,比如女人,女士,妇女,女孩子,女子、淑女等等。而此中,我却独独偏爱“女子”这个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并不高的称呼。

     

    “女性”是个很中性的词,可以指称一切年龄阶段的女人,也不带有任何褒贬的语气;“女人”,本身也是个中性词,但是因为一些人频繁的误用,比如有些人骂人的时候总爱说“你这个女人……”,让人听来总觉粗俗了点;“妇女”呢,因为有了个“妇”字,年龄上应该偏大些,不适合用来指称年轻的女性;“女孩子”呢,因为“孩子”二字,在年龄上也就有了严格的限制,虽然现在很多已近中年的妇女都会称自己为“女孩子”,但听起来总让人觉得有些装嫩的意味;至于“女子”,则比以上这些称呼多出了一份浓郁的古典韵味,且因了古诗词的渲染,暗含了女性的那种“犹抱琵琶半遮面”、“欲语还休”的矜持、娇羞状,一声轻唤,面前的女子便好似那着一袭罗裙,撑一柄油纸伞,踏着小巷的青石板路,袅袅婷婷地从远古的山水画中走来的……

     

    因此,挑来拣去,我还是最中意“女子”这个称呼。所以,这里我以《我喜欢的女子》为题。

     

     

    我喜欢爱读书的女子。人人都知道,女人天生爱美丽。为了使自己更漂亮,她们往往不惜花费巨资去购买昂贵的化妆品来妆点自己。只是,昂贵的化妆品只能美化女性的外表,而且,再精致美丽的妆容,在夜晚入睡时都得用清水洗尽,卸下唇红眉黛,你还是原来的你,不会比化妆前更漂亮,反而可能更丑陋;相对而言,书虽然不能像化妆品那样在瞬间让你变得靓丽动人、神采飞扬,但它的功效发挥地较为缓慢,而一旦功效显露,就是持久而有效的。书是人类精神的营养品,会让你的内心永葆美丽青春。书让女人聪慧,书让女人心灵丰盈,书让女人有内涵。如毕淑敏所说:淑女必书女。一个喜欢读书并一直坚持读书的女子,即便终有一天失却了红颜,也还是美丽动人的。“腹有诗书气自华”,爱读书的女子,美就美在那源自书本的智慧和气质。

     

    我喜欢善良且懂得宽容的女子。一个“善”字,可以有很多种解释,有爱心,有同情心,有慈悲心,有感恩之心等等,凡是与“恶”相对的,都可以称为“善”。所以,做一个善良的女子并不难,善良的女子也并不少。难的是,少的是,在怀有一颗善心的同时能做到事事宽容。我喜欢、更佩服那些善良且懂得宽容的女子,她们能够做到在屡屡被人伤害之后,不怀仇恨,不生报复之心,而是用博大的胸怀去宽容那些伤害过她的人。很多很可能会觉得这样的女子太傻,容易受欺负。初想,的确是傻;再想,也觉得傻;再想想,就觉得不傻了。善良且懂得宽容的女子,在宽恕别人的同时,其实也宽恕了自己。她们给自己创造了一个机会,逃离仇恨的炼狱,放了自己一条生路。这不是傻,而是智慧,是胸怀。这样的女子,美就美在那如天空一样宽广、如大海一样浩瀚的胸襟。

     

    我喜欢娴静的女子。她可以伶牙俐齿,可以巧舌如簧,可以谈笑风生,但却不是聒噪的。聒噪,就像一只小麻雀的叽叽喳喳,或是一只苍蝇的嗡嗡声,总是烦人得很。娴静,是专属于女性的一种独特的美,犹如晴朗的夜晚悬挂于窗口的那一弯静默的月,淡洒清辉,无声,却蕴含了万语千言的风韵。那份美,美在言语之外。

     

    我喜欢会洗衣做饭、贤妻良母型的女子。喜欢一个女人系着围裙、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喜欢一个女人蹲在溪边浣洗家人的衣服、时而地扬起手来擦擦额头上的汗水的样子,那是洋溢着女性成熟美的举动。每一个女人的内心,都潜藏着一种叫做“母性”的本能。这种本能,就在她为家人忙碌的身影中逐日展现出来,化成家人口中热乎可口的饭菜,化成家人身上干燥舒适的衣服。她用自己的双手,用自己的爱,呵护一家人的温暖。那份美,美在那无处不在的母性和温馨。

     

    我喜欢是如水般纯净、如水般温柔的女子。自古以来,就有“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的说法。如水一样的女子,平淡,却不失清澈而甘甜;温婉,却又不失灵性;柔弱,却又暗含巨大的力量和韧性。适量喝可以止渴,喝多了也不会伤身。和这样的一位女子对话,听她和风细雨般的声音,看她脸上浅浅舒展的微笑,你会觉得如沐春风,无比舒适。那份美,美在“润物细无声”的轻柔。

     

    我喜欢有自尊心且懂得自重自爱的女子。陷入爱情中的女子,或多或少地会为爱低头,严重的,为爱堕落,为爱沉沦,甚至不惜伤害自己、糟蹋自己。这样的女人是可怜的,更是可悲的。一个人可以没有钱,可以没有漂亮的外表,可以没有博学才识,也可以没有体面的工作,唯独不可以没有自尊心。尤其是女人,在失去爱情之后,如果不能在所爱的人面前保留最后的一点尊严,至少也应该懂得自重和自爱。爱人的心被人掏空了,可身体还是自己的,人生也还是自己的。好好地爱自己,使自己更健康更美丽,才有机会获得更美好的爱情。说说是容易,要做到毕竟有些困难。因此,我更佩服那些一次次为爱所伤,却依然能勇敢地投入下一次爱情中的女子。那份美,美在“飞蛾扑火”般的勇敢和决绝。

     

    我喜欢自信却不骄傲、有才华却不爱张扬的女子。自信,是确保女人美丽的一张王牌。有自信的女子,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魅力势不可挡,即使五官不精致,身材不苗条,打扮不时髦,也能屡屡吸引众人的眼光。连自己都不觉得自己漂亮的女人,怎么让别人觉得她漂亮?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女人,怎么让别人相信她?自信不等于骄傲,骄傲却是一种过度的自信。骄傲的女人不会美丽,只会让人讨厌、让人望而却步。同样,因为自觉有点本事,就爱大肆张扬、大肆炫耀的女人也会给人以一种低俗的感觉,让人不屑。自信而又懂得谦恭的女子,不论如何都是美丽的。那份美,美在适度。

     

    我还喜欢淡定从容的女子。她有自己的追求,有进取心,但她不会刻意地想要去得到什么,更不会再使用一些卑劣的手段来取得功名。她有“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淡然心态,并且始终怀着一颗感恩地心,从容面对生命中所有的过往和得失、所有的苦难和欢笑。淡定从容的女子,在风中站立成一棵树的样子,迎风而笑,屹立不倒。那份美,美在气定神闲,美在风轻云淡。

     

    这样的女子,一旦有机会结识,我愿意与她们终身为友,并期待,有一天,我也能成为这样的一名女子。

     

    ▒ 失落的一角

     

     

    有一个圆,一个失去了一个角的圆,他对自己感到很不满意。于是他开始唱着歌去寻找自己那失落了的一角。

     

    一路上,他经受了太阳的炙烤,冰雨的浇淋,有时候,他几乎要被冰雪冻僵了,有时候,太阳又出来将他温暖。

     

    由于缺了一角,他滚动得很慢,因此他可以时不时地停下来和小虫子说说话,或者放松地闻闻花香;有时候他超过了甲虫的车,有时候甲虫又超过了他;有一天,一只漂亮的蝴蝶停在了他的头上,并陪伴他度过了一段最快乐的时光。可是,他一直都没找到自己失落的那一角。

     

    渡过浩淼的海洋,穿越沼泽和森林,翻过山,越过岭,终于有一天,它看到了一个角,于是他甚感欣慰地说:啊,千山万水路远迢迢,我终于找到了我失落的一角。可是那个角却冷漠地对它说:我不是你失落的那个角,我也不是任何人的一角,我是只属于我自己的一角。而且就算我是谁失落的一角,相信也不是你的一角。圆听了很无奈,只好继续踏上寻找失落的一角的道路。

     

    接着,他又遇到了很多个角,但他们不是太大了,就是太小了;不是太尖锐了,就是太方正了。

     

    有一次,他好象找到了一个比较合适的角,可是没有抓住,掉了;又有一次,他抓得太紧,弄碎了。没办法,他只好继续上路,遭遇过危险,掉进过陷阱,撞上过石墙。终于有一天,他又发现了一个看上去好象很合适的角,于是他小心翼翼地问她:

     

    你是谁失落的一角吗?

     

    我不是。

     

    那你是自己的一角吗?

     

    我可以当别人的一角,同时又是我自己的一角。

     

    那你大概不愿意当我的一角吧?

     

    也不一定啊。

     

    也许我们并不合适。

     

    请别这么说……”

     

    然后,他和那个角合在了一起。令他惊喜的是,他们俩太合适了,简直是天衣无缝。

     

    于是,他欢快地唱道:我终于找到我失落的一角了,我终于找到我失落的一角了!

     

    由于不再缺什么了,圆滚动得很快,快得停不下来和虫子说话,快得停不下来闻闻花香,蝴蝶也无法在他身上落脚。他想唱歌,可是由于嘴已被那找回来的一角堵住了,他也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放声高歌了。

     

    他想了想,好象明白了点什么。于是他轻轻地放下他的一角,然后,从容地走开。

     

    于是,他又能停下来和虫子说话了,又能惬意地闻诱人的花香了,蝴蝶也能像以前一样停在他的头顶,和他作伴了。

     

    他继续像以前一样唱着他的歌上路:啊,我要去寻找我那失落的一角,我要去寻找我那失落的一角。

     

    以上是美国漫画家谢尔画的一本很著名的漫画——《失落的一角》——所呈现给读者的一个故事。极简单的语言、极简单的线条,勾勒出了一副富有哲理的生动画面。

     

    爱情,事业,人生,以及我们每个人自身,原本都不是圆满的。或大或小,总会存在那么一个缺口,使你感到不快和不满。于是,你费尽心思,历经千辛万苦,拼了命地想办法去弥补那个缺口。然而一旦你真的补住了那个缺口,却发现,一切的一切,都还是过去的好,还是过去的开心。因为,就在你弥补那个缺口的过程中,你错过了,或丢失了,很多美好的东西,很多美好的人或事,以及,很多美好的风景。

     

    这就是爱情,这就是事业,这就是人生,所必经的过程;这,也就是我们人——一种总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循环往复的动物。

     

    ▒ 酒吧初体验——一夜流水

     

     

    时间:2007年9月1日晚 21:30~2:00

    地点:上海新世界G.Plus+酒吧

    从小到大,一直都是个乖乖女,对酒吧之类不适合自己的娱乐场所也一直是望而却步的。只是突然觉得,在上海呆三年,总不能连酒吧都没去过一次吧?不为玩乐,至少也该去体验一下那里的环境和氛围。成长的过程,本来就应该是一个不断体验新事物的过程。于是,心血来潮,主动向很会玩、对酒吧也很熟悉的室友M提出想去酒吧看看的想法。M欣然答应,还找来一个给我们埋单的朋友,呵呵。于是,晚上八点半,我们从学校出发。 

    到了新世界之后,我们先在外面逛了一圈,在Starbucks喝了点东西,然后就直奔M常去的一个酒吧G.Plus+

    刚进去,第一感觉是好奇、新鲜,第二感觉是嘈杂、混乱,第三感觉是魅惑、神秘。

    坐下之后,M说:喝杯鸡尾酒吧,要不然你这趟等于白来了。

    我惴惴地问:酒精度高吗?不会喝醉吧?

    嗨,高什么呀,跟水差不多!

    于是我让她帮我点。她给我点了两杯,一杯曼哈顿,一杯玛格丽特曼哈顿有点像加了酒精的稀释橙汁,口感很不错;而玛格丽特则因为杯口抹了盐,感觉味道怪怪的。不过两杯酒的颜色都很漂亮,一杯是淡淡的橘红,一杯是浅浅的天蓝,赏心悦目。M的朋友点了杯轰炸机,听着名字就很有意思。用一个很小的酒杯装着,颜色分三层,从上到下依次为白、黑、棕(还是白、棕、黑?记不清楚了),喝之前要把最上面的一曾用火点着,让它燃烧一会儿之后再用纸蒙灭,再一口喝掉。呵呵,想这一口喝下去,还装不满一张嘴的。 

    不知是酒精的作用,还是高分贝的音乐所致,坐了没多久我就感觉晕乎乎的了,而且开始头疼,越来越觉得不舒服。在那个嘈杂的环境下,我们连彼此的说话声都听不到,要聊天必须贴着对方的耳朵喊,喊了几句嗓子就开始疼。他们俩教我玩shaizi(找不到这两个字,忘记怎么写了)的时候,我连他们在说什么都听不清楚,只好嗯嗯啊啊地应付着,结果他们教了半天我还是迷迷糊糊的。

    耳膜被音乐震地微微地疼,心脏也好似要被音乐的力量给震出来来了似的,坐了没多久,我就开始偷偷地在心里嚷嚷:我想回去,我好想回去,一刻也不想再在这里呆下去了……”那感觉,好象小时候在陌生的环境里面突然想妈妈了一样,孤独,害怕,无助,想哭却又不敢哭。

    原本,此次来酒吧也只是为了见识一下、体验一下,而且从学校出来的时候就跟M说好,要在12点之前回宿舍的(学校宿舍11点就关门,太晚回来就进不了了)。于是,到11点多的时候,我提醒M说我们应该回去了,谁知,玩兴刚起的她说什么都不肯走。我说我好困,我好想睡觉,语气几近哀求,很可怜的样子。M瞪大了眼睛大声说:这么吵的环境,你竟然会想睡觉,你太过分了!走,咱跳舞去!(我自己也觉得蛮奇怪的,平时在安静的宿舍都常常失眠的我,在这么吵的地方怎么反而想睡觉了?)

    说完,就不由分说,连拖带拉地把我拽下舞池。看着人家或曼妙或狂热的舞姿,笨拙的我像只呆鹅一样站在中央。M疯狂地舞着,看我一动不动,就强行带着我转了起来,左一圈右一圈,前进,后退,在她手里,我像一个木偶一样,动作机械,却一点自主权都没有。

    我对M说我难受死了,我不要跳了。

    真的,那一刻我真的很难受,已经不单单是心理感觉上的难受,而是生理上的难受。我胸闷、头痛,甚至有点恶心。

    M起初还以为我怕羞不敢跳,一直热情地带着我。可在我一再的请求下,见我的可怜样,后来就放开了我,于是,我简直像逃难一样挤出了舞动的人群,慌乱和匆忙中,还被台阶绊了一下,一个趔趄,差点来个嘴啃泥。那副狼狈样,现在想来既好笑又可悲。

    有意思的还有酒吧里面那个卫生间。当我朝着指示标志走过去的时候,从拐角出瞥见两个男侍应生站在洗手的地方。我疑心:难道这是男厕所?于是疑惑而又惴惴地后退。往回走了几步,看看指示牌,不对,男女厕所都在这里呀。难道在里面?揣摩着,我又小心翼翼地向前走去,一看到那两个男侍应生,还是不敢进一步往里走,然后,我又开始第二次的后退。如此来来回回了好几次,我才终于鼓起勇气走了进去。原来,女厕所真的在里面。不仅偷偷在心里嘀咕:这破地方也真奇怪,厕所门口还要安排两个男服务员,吓得人家差点连厕所都不敢上!

    哎,我的酒吧初体验,让我难受、难堪到了极点。

    回到座位上,我已没力气再说话,M的那个朋友也不像个爱玩的人,已然坐在座位上鸡啄米了。不需要说话了,于是我便坐下,东张西望了起来。

    越来越觉得观察别人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看着他们各种各样的脸部表情、身体动作和双唇的蠕动,猜想那会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在他/她身上曾经或即将发生什么样的故事,觉得这要比M热衷的喝酒、跳舞好玩多了。

    张望着,胡思乱想着,渐渐地也觉得累了,于是不由自主地趴在小圆桌上睡起我的觉来。

    待到M舞跳尽兴了,玩也玩得差不多了的时候,已经接近凌晨两点。坐在座位上的我,已经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都快搞不清楚自己在哪里了。只想着,让我回去吧,让我回去吧……

    原本计划在酒吧呆到天亮的M,看我好象实在是不想继续呆在酒吧的样子,终于妥协。

    走出那个酒吧的门外,我一下子感觉像是终于逃离了磨难似的,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由于宿舍已经回不去,送走M的朋友之后,我们来到24小时营业的麦当劳。真是奇怪,一来到安静的地方,我反而清醒了,于是我和M边吃东西边聊,一直在那坐到早晨五点半才起身回学校宿舍。

    呵呵,真是很漫长、很难忘的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