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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的奢望

     

     

    一回家就得知,二哥刚得了个儿子,便随哥哥一家一起去探望。

    由于长期在外读书,此次去二哥家还是第一次。房子很大,但布置得很简洁。一进门就看见一张婴儿床,白色的墙壁,米色的布艺沙发,有家的温馨。

    抱在二嫂怀中的婴儿皮肤红红的,张着一张小嘴,一双眼睛似睁非睁,酣睡中的样子,可爱至极。想起初见二哥时他那幅初出茅庐的青涩样子,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他已经是这个孩子的父亲了。

     

    二哥是哥哥情同手足的朋友。他第一次来我家的时候,我正读高三。由于刚开始工作,没找到房子,他来我家和哥哥住在一起。

    那一天,我刚刚放学回家,一进门就看见一个陌生的小伙子从哥哥房间出来。我本来就不爱说话,在陌生人面前更是如此,恰恰二哥也是一个木讷的不善言辞的人。于是,那天我看看他,他看看我,谁也没有跟谁说一句话。那情景,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很有意思。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我才知道他是哥哥的好朋友,而他,也才知道我是哥哥的小妹妹。

    从此以后,我就管他叫二哥。二哥也把我当成自己的妹妹一样,甚至比我哥哥还哥哥。二哥时常买零食来给我吃,我过生日的时候会送我礼物。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哥哥和二哥,还有哥哥的另一个好朋友,我按年龄大小叫他三哥,他们经常带我出去玩。那时除了三哥,他们俩都还没有女朋友,无聊的时候,只能陪着我这个小妹妹,唱唱歌,喝喝茶,聊聊天。

    那段时间,单纯,美好,因而快乐。

     

    三年以后,哥哥和三哥先后结婚成家,只有二哥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一次闲聊当中,得知二哥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我见过,属于很有气质那一类型。可那时,二哥的事业才刚刚起步,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个性又木讷,不懂如何讨好追求女孩子,因此,那段恋情还没开始就已结束。他被拒绝了,我替二哥遗憾。

    此后,哥哥屡次想给二哥作媒,二哥都极力反对。他不喜欢相亲的方式,坚决要自己找女朋友。后来是什么原因促使二哥去相亲,我不得而知。只知道,极力反对相亲的二哥,在第一次相亲时就与对方一见钟情,才短短几个星期,两个人就好的如胶似漆了。一年以后,二哥终于结婚。如今,又有了孩子。

     

    看着二哥的儿子,以及已会到处乱跑的小侄子,不由得心生感叹,感叹时光飞逝,同时也对人生生出了一种好奇。看,人生是多么的奇妙,昨天还是孩子,今天就已为人父母,明天呢?后天呢?直到有一天,我们都成了垂垂老者,眼看着自己的孩子,重复我们自己的往日,那该是多么复杂而又多么奇妙的一种感觉啊!

     

    许久不见,话总是少不了的。说你,说我,说大家,说过去,说现在,说未来。说着说着,又有一段时光悄然从眼底溜走。

     

    谈话间,二哥突然将话题转移到了我的身上:“你呀,结婚生子的时候也快了。”

    我不好意思地说:“还早呢,人都还不知道在哪儿呢。”恍惚还是当年那个被他呵护的、爱害羞的小妹妹。

    “这种事情说不定了,要来的时候就很快。”二哥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嗬嗬,过来人的话,不容反驳。

    我只是笑,却不再言语,安静地、偷偷地,理着心里那团乱腾的心事。

     

    其实,就在我走进二哥家门的时候,我就在想:“有自己的家真好!”

    回顾过去这二十几年,我感觉好像没有真正地活过,仿佛那根本不是我自己的人生。我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家,没有一份可以谋生的事业,没有一个烦恼时可以避开一切旁人的空间。

    我如航行在茫茫大海里的一叶轻薄的孤舟,偶尔心虚地回顾身后,却只发现空荡荡的一片,没有一丝走过的痕迹。我孤单地航行着,岌岌可危,只要一阵海风,一个浪涛,就可以让我从此消失,无影无踪。

    我好想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有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爱人,有自己的孩子。我想有我自己的家庭,过我自己的人生。

    看,我又在做我那个小女人的梦了,呵呵,别笑我哦!我想很多人都跟我一样吧?谁不想有一个温暖的家呢?

     

    很多事情都要靠缘分,比如父母与子女,朋友与朋友,老师与学生,甚至是一个人与一本书,更何况是恋爱和结婚。

    我还是相信缘分的。没有缘分,为何于千千万万人当众偏偏遇到他?没有缘分,为何能从天之涯海之角走到一起?

    然而,缘分又是多么玄妙的一个词,相聚和分离,都可以用它来解释。到底缘分是个什么东西,却是任谁也解释不清楚,谁也把握不住。个中玄机,只能由自己在经历中慢慢去体悟。

    想必人生自有它自己的一套运行规律。今天它为我们设下了一个谜题,某一天它定会自行为我们解开;它在这里为我们关上了一道门,也定会在别处为我们开启一扇窗。既然如此,那就顺其自然吧。缘至珍惜,缘去随意。看得淡一些,想得开一些,许多烦恼许多问题便会迎刃而解。这么一想,便不再心急。

    各人有各人的人生,什么时候该行进到什么阶段,都有各自的定数,快一步,慢一步,多一点,少一点,都不是我的人生。

    我的人生,我的家,我愿意耐心而虔诚地等待。

    大仙

     
    下午在图书馆用功来着,用着用着笔记本就没电了,想想反正也看累了,就休息一下吧。
    从书架上找来一本《大家》,看到一位署名“大仙”的作者写的14篇随笔。那嘴贫的,让我笑得直捂肚子、擦眼泪,乐得我一直到图书馆闭馆的音乐响起,还觉意犹未尽。
    回来上网一搜,搜到了“大仙”的博客,链到这里推荐给大家。要乐大家一起乐,呵呵。
     
    另,最近天气热,又心急毕业论文的事情,没心思涂鸦,也确实没什么东西好写的,所以暂停更新。
    向各位问好!
    天气炎热,注意身体哦!^_^
     

    心有千千结

        

              [1 。]

     

    上海的天空,常常动不动就会流泪。譬如这黄梅时节的天空,忽而晴,忽而雨,优柔寡断,反复缠绵,纠缠不清,从来就没个爽快利落的时候。如我的心绪,时起时伏,阴晴不定。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也不知是这郁郁的雨感染了我,还是我本就是这雨,每逢下雨天,心情总免不了低落。

     

    雨天,有个习惯,习惯默默地看着雨水沿着窗玻璃或急或缓地滑落,像看一张泪流满面的妇人的脸,牵起心中一丝疼痛。

     

    于是,静默,无言。

     

    这个城市雨水是这么多,多得可以将大地冲洗得纤尘不染,可是,它却独独洗不掉心头的尘埃。

     

    [2 。]

     

    心有千千结。

     

     越是解不开,越是想解;越是想解,越是纠结得紧。仿佛孙悟空被套上了紧箍咒,越是挣扎,越是痛苦。

     

    我知道忧伤的来处,却找不到它的出口。

     

    心事,如这一季的雨水,泛滥成灾。

     

     

    [3 .]

     

    昨晚,在Q上遇见鲍鲍,自然又是一番长谈。一如既往。

     

    女人的知己,永远只能是女人。蓝颜,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或者,童话。

     

    鲍鲍说,她和男朋友的关系已经坚定了许多,并已见过男方家长,可她还不敢跟自己的父母说。她说,想到要跟那个人过一辈子,心里还是怕怕的。

     

    我说:那说明你不够爱他,是不是?

     

    我知道真正爱一个人的感觉,那是一种不顾一切想跟他共度一生的决绝,心里满满的都是他,以及你们的未来。没有顾虑的余地,没有动摇的空间。真正爱一个人,不会害怕跟他过一辈子,只会害怕不能跟他过一辈子。

     

    其实,话一出口我就有点后悔了,因为我不知道这句话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会不会让她在那段感情中动摇。可是,我说的是实话,也觉得应该说实话。毕竟,婚姻不是过家家,今天你可以是他的新娘,明天又可以做另一个人的新娘。

     

    她说:我不知道,因该慢慢爱上他了吧,只是不确定他是否就是自己真要找的那个人。他很结实,但不高,很大众化……

     

    我说:有个人对你好,条件又不错,那就不要考虑太多了。女人不必太优秀,也不必太出色,有个人能好好地爱你珍惜你才是最重要的。我说,我很羡慕你,真的!

     

    鲍鲍听后,笑了:你的心态真的改变了不少。

     

    是改变的结果吗?或许,骨子里天生就是个没出息的小女人。

     

    聊到最后,皆大欢喜。她不再动摇,而我,也似乎在她身上看到了希望。

     

    她说:我对他说,如果我嫁给他,第一个要感谢的人就是你!

     

    我说:呵呵,感谢我就不必了,只要他能好好对你就行了。

     

    真心诚意。

     

    祝福你,鲍鲍!祝你幸福,比我幸福!

     

     

     

    脚丫光光

     
     

     

      昨天傍晚,趿着一双拖鞋,下楼买水果。

      走在水泥地面上,踩着满地因施工而产生的污泥和沙石,不期然间,童年夏天那副曾不断重复的画面便在眼前闪现:一条狭窄的乡间小路上,有一个扎着两条小辫子的黄毛丫头,光着一双小脚丫,一手拎着鞋,踩着满地的沙石或泥泞,摇摇晃晃而又小心翼翼地走着,单纯而快乐。前面,是扛着铁耙、并且同样也光着脚丫,或急或缓地前去田间劳作的父亲。

      那个黄毛丫头自然就是我。

      有时候,父亲会突然转过头来,见我脱了鞋光脚走路,便会若有似无地问上一句:“怎么不穿上鞋,地上全是石头,脚底不疼吗?”似关切,又似责备。

      每每那时,我总是不以为然、又有点调皮地回答父亲:“不疼,还很好玩呢!”说时,脸上一副自我陶醉的表情,仿佛,那是世上最好玩的游戏。

      的确,我喜欢光着脚丫走路。

      喜欢光着脚踩在细石泥沙上,喜欢光着脚踩在雨后湿漉漉的草地上,更喜欢光着脚丫,轻悄悄地走在鹅卵石铺就的花园小径上。没有鞋的束缚,有的只是,肌肤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那种有点痛又不太痛、有点痒又不太痒的感觉,舒服得简直让我着了迷。

      因此,在我童年的记忆里,每年的夏天,除了在家门前的小河里游泳、玩水,用蜘蛛网粘知了,在树上抓螳螂之外,光着脚丫子四处乱跑就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时常的,在光着脚走路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地,“噗”地一声笑出了声来。那样由衷而单纯的快乐,自我13岁那年离开农村之后,就再也没有体会过。

      我并不想虚伪地说我喜欢农村的生活环境,但我却真真实实地喜爱着农村的许多东西,比如家门前的那条小河,比如那条弯弯曲曲的小路,比如夏天此起彼伏的知了声,比如夏夜响彻耳边的蛙声和虫鸣声,再比如,那时常见的满天繁星,等等等等……它们一直都鲜活在我的记忆里,声,还是那声;色,还是那色。一如,昨日重现。

      如今,夏天光脚走路的兴趣依然不减,反而因为不能再随便脱鞋走路而增强。

      今天下午,望着窗外的倾盆大雨,闻着扑鼻而来的泥土清香,突然就有种想光着脚冲入雨中的冲动。感受光脚踩在草地上的清凉,感受被雨冲刷的畅快淋漓。然而,也只能在心里想想而已。如果真的那么做了,非被人当作疯子不可。呵呵,说到底,还是摆脱不了社会观念的束缚,战胜不了自己。

      也罢,那就脱下凉鞋,光着脚在寝室走走吧,好歹也算过了把小瘾。^_^ 

      真的好想再回到童年,再做一次乡下的小黄毛丫头,再光着脚走一遍那满是泥沙的乡间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