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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中遇知音

     

     

     

      如果你是一个真正喜欢读书的人,那么你一定体会过在书中遇见知音的美妙感觉。虽然你可能与作者或书中的人物相隔千年万年,相距千里万里,你仍然可以通过文字与TA进行倾心的交谈。你发现,TA所说的话正是你想说而没有说出口或者说出口了也没人理解的那一句,TA所喜欢的东西正好也是你所喜欢的,TA所做的事情正是你喜欢做的或你正打算做的,TA保持的习惯也正好是你所拥有的那些习惯……每每读到契合心灵之处,你不禁激动地想要跳起来,扑上去给作者或书中人物一个热烈的拥抱,或者重重地拍一下TA的肩膀,然后激动地对TA说一句:“哈哈,老兄,你可真是我的知音啊,知音啊!”

    读周国平的《在维纳斯脚下哭泣》一书时,我就有这种恍如遇见知音的美妙感觉:欣喜,激动,时不时地就会咧着嘴傻傻地喜悦地无声地笑。

    这本书收录的文章说的其实都是作者自己的阅读体会。如果要我来编排本书的目录,我会用不同于本书编辑的方式,将其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作者关于某一本书或某一个或几个作家的作品的阅读心得;第二部分则是作者较为笼统地谈论自己的阅读体会、阅读经验和阅读癖好,并不针对某一本具体的书或某一个具体的作家。第一部分大约占了全书的3/4以上,而我所喜欢,却偏偏是那不足全书1/4之一的内容。那个部分能引起我共鸣的地方实在太多,以至于把全书读完之后,我忍不住又把那部分的内容重新读了一遍。

     

    试举几例:

    在“愉快是基本标准”一文中,周国平说:

    读了大半辈子书,倘若有人问我选择书的标准是什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愉快是基本标准。一本书无论专家们说它多么重要,排行榜说它多么畅销,如果读它不能使我感到愉快,我就宁可不去读它。

    以愉快为基本标准,这也是在读书上的一种诚实的态度。无论什么书,只有你读时感到了愉快,使你发生了共鸣和获得了享受,你才应该承认它对于你是一本好书。

    我虽然还没有“读了大半辈子书”,但已深深感觉到阅读中“愉快”的重要性,“愉快”也已成了我现在选择书本和判断一本书好坏的基本标准。一本不能给我带来精神愉悦和享受、不能引起我共鸣的书,我往往翻不了几页就看不下去,然后就扔在一边不看了。

    读闲书原本就是为了享受,为了愉悦身心,如果一本书让你产生厌倦情绪,让你读得疲倦劳累,甚至昏昏欲睡,那么真的还不如不读。日常的生活和工作已经够累的了,又何必再花额外的时间和精力来折磨自己呢?

     

    在“读书小语”一文中,他说:

    藏书多得一辈子也读不完,可是,一见好书或似乎好的书,还是忍不住要买,仿佛能够永远活下去读下去似的。

    呵呵,我相信这句话一定能够引起所有爱书人的共鸣。喜欢读书的人,必然也会喜欢买书(但反过来就不一定成立)。

    以前每次一走进书店,我就舍不得出来。来到上海之后,最喜欢逛的不是淮海路,不是南京路,也不是七浦路,而是福州路,只因那里是书店一条街。看见好书或看上去好的书,就忍不住要掏钱买来。每次去逛福州路,总能喜滋滋地抱一堆书回来。后来发现了网上买书的好处,越发买得欲罢不能。虽然以前买的书还有很多没有看完,虽然明知将来搬家的时候会很麻烦,虽然无数次暗暗发誓:毕业之前再也不买书了!可是一看到很久以前就想读的书或是别人推荐的好书,就觉得不买来放在自己的书架上实在不过瘾。于是,狠狠心,买了!才不管他能不能读完,才不管他搬家的时候有多麻烦呢。

     

    书太多了,我决定清理掉一些。有一些书,不读一下就扔似乎可惜,我决定在扔以前粗读一遍。我想,这样也许就对得起它们了。可是,属于这个范围的书也非常多,结果必然是把时间都耗在这些较差的书上,而总也不能开始读较好的书了。于是,对得起它们的代价是我始终对不起自己。

    目前我的藏书根本谈不上多,甚至可以说少得可怜。但是还好,我有学校图书馆。于是,我总是隔三差五地往校图书馆跑。按学校规定,研究生一次可以借15本书,而我总是要借满了才开心;如此还不知足,还要去我们学院的资料室里借,那里不限定借阅数量,也不限定归还日期,借起来更加过瘾。

    这样一来,就总是会借来一些不是那么好看甚至根本就不值一看的书。很多书读到一半读不下去,还有很多书才匆匆翻了几页就没有兴趣读了。于是,很多可能是昨天刚刚借来的书,第二天就被我还了回去。

    对于这一点,我总感觉既惭愧又内疚,不时地自责:我这不是在浪费时间浪费资源吗?借来的书看都没看完就还回去多可惜呀!

    及至读到周国平先生上面这段话,我的内疚感才消除了一些。哈哈,原来我的做法还是明智的,虽然我可能对不起那些书,但我总算是对得起自己了。(咦,怎么觉得有为自己找借口的嫌疑?)

     

    在本书中,作者还时不时地坦言自己“喜欢读闲书”,而“对于规定的课程十分厌烦”,时常“‘不务正业’,耽于课外书的阅读。

    读到这些话,我不禁有种要跟他称兄道弟的冲动。哈哈,实在是知音啊!

    我就是个喜欢读闲书的家伙,对于规定的专业课程也是厌烦得很(应该说对于一切规定非做不可的事情都厌烦得很。)当然,我直到上大学都是一个很乖的学生,直到读研才开始“不务正业”。

    其实,我们的专业课程有几门本身应该是很有意思的,也应该是我很感兴趣的,比如英美诗歌,比如20世纪英美文学作品选读,比如女性文学等等。可是,一旦它们成了非学不可的东西,我就莫名地厌倦。再加上老师讲得并不怎么引人入胜,越发没有兴趣听课了。于是,读研期间,逃课成了我的家常便饭,当同学们端正地坐在课堂上听教授讲课的时候,我一个人躲在寝室,搬张凳子坐到阳台上,一边晒着太阳,一边读奥斯丁的小说,读完了奥斯丁再接着读哈代。有时候人虽然是坐在课堂上,眼睛却望着窗外的蓝天,望着窗外的红墙黑瓦和红花绿树,心思早就不知道去哪儿神游了。

    直到这些课程都结束了很久之后,我才翻出以前上课用的英美诗歌的教材来,一个人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虽然很多诗在没有老师讲解的情况下都读不懂,可是读的时候却感觉很开心很享受,所以也就不管读没读懂了。真真是“好读书,不求甚解”!

     

    周国平还说:“我衡量一本书的价值的标准是:读了它之后,我自己是否也遏制不住地想写点什么,哪怕我想写的东西表面上与它似乎全然无关。

    依照他的标准,那么他的这本《在维纳斯脚下哭泣》对于我来说,应该绝对是一本好书了。因为它让我遏制不住地写了这么多!

    那么,对你来说,这会不会是一本好书呢?——答案,还是你自己去寻找吧!

     

     

     

    彩虹PS: 我最近好象写太多了哦,今天居然发了两篇!以后一定要多读少写,一定一定,多读少写

     

       

    油菜花

     

     

     

    油菜花

    ——《我的童年,我的江南》系列之四

     

     

    两天,在去往杭州的列车上,看到车窗外满目金黄的油菜花,在田野里、在道路边、在水沟旁肆意怒放的时候,便不由得怀念起童年乡村的油菜花来。

    每年的三四月份,应是一年当中乡村最美丽的季节。笼罩了一冬的枯黄萧索沉寂的气氛,终于在春风的吹拂下渐渐散去,万事万物都开始活跃起来。

    池塘边,柳树抽出了嫩芽;水稻田里,播种不久的水稻秧苗铆足了劲,像跟谁比赛似的疯长猛长;道路旁,田埂上,五彩缤纷的野花竞相绽放。然而这些都不是最引人注目的,最引人注目的是那成片成片地在田野里盛放的油菜花,热烈奔放、声势浩大地铺陈在天地之间。那是一种震慑人心的美,犹如梵高画笔下的向日葵,于无声处向人昭示旺盛的生命力。

    油菜花是江南乡村最常见的一道春日风景。每年一到春天,在城市中长大并且久居城市的一些人就纷纷赶往江南的农村,花钱专程去观赏油菜花,去观赏那成片成片的灿烂金黄。在他们眼里,油菜花虽然没有同样在春天开放的樱花和桃花的绚丽妩媚,却另有一番独特的韵味。(这年头,好东西吃多了,就有人想念起野菜来;同样,华丽的风景看多了,就有人喜欢其普通的风景来。)而在农人们的眼里,它们早已不是风景,而是乡村生活本身,就像每日的柴米油盐酱醋一样,自然,普通,平淡无奇,勾不起心底一丝丝细微的波澜。

    小时候的我,对油菜花非但没有一丝好感,甚至是有些讨厌的。我不喜欢油菜花那过分耀眼的色彩,更不喜欢它那有些刺鼻的气味。而且,我天生皮肤就比较敏感,一到春天,脸上,尤其是下巴和嘴角那一块,就会出现一小块一小块的红斑,痒痒的,还会蜕皮,又难受又难看。后来才知道,那叫花粉过敏。

    读小学的时候,总要踩着那条黄沙铺成的乡间小路去我们村里唯一的一所小学上学。小路两边都是水稻田,一到春天油菜花开的时候,走在那条小路上,就好比游走在一个花的海洋中,周围有成群的蜜蜂和蝴蝶唱着歌跳着舞,无比热闹欢畅。而我,看着那一片花海,偶尔会有一种眩晕的感觉,仿佛自己被淹没在了一片黄色的洪流之中,急不可耐地想要逃离。于是,对油菜花愈发地生了反感。常常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会随手采一朵油菜花玩玩,然后,好像在故意报复它的,将那一小朵一小朵黄色的花儿从碧绿的梗子上一一撕下,扔掉。撕完了一朵,再摘一朵,再撕,撕完了再扔。非但没觉得自己行为恶劣,反而觉得很好玩。

    而如今,再离开农村多年之后的今天,我却莫名地想念起曾经让我讨厌的油菜花来。或许,这就是根植于人类心底的乡愁吧,与童年有关的一切,在成人之后、在离家很远的地方想起来,都是那么亲切,那么让人怀念。

    清明回家,不知道到时候有没有机会去乡下的老家走走看看……

     

     

     

      

     

    说食不饱

     

     

     

      最近读了一堆关于古诗词的书籍。先是安意如的《当时只道是寻常》、《人生若只如初见》和《陌上花开缓缓归》,再是王国维的《人间词话》(手稿本全编),然后才是《顾随诗词讲记》,周汝昌的《千秋一寸心》和孟晖的《花间十六声》目前尚在阅读中。

      大抵什么东西一多,就自然有了比较与辨别的能力。个人看来,安的解读偏重于诗中暗藏的历史和故事,而非诗词本身,虽有可取之处,但失之粗俗与粗糙,书中过于现代的语言也实在不适合用来解说古典诗词,破坏了古诗词本身的古典美;王国维先生自然是古典诗词研究领域的一代宗师,其所著《人间词话》中的诸多理论都堪称经典,是多少年来颠扑不破的真理,我这个对古诗词只有一知半解的鼠辈是万万不敢对其妄加评论的;顾老亦是难得一见的大师级人物,从《顾随诗词讲记》一书中可以看出,他不仅对诗词本身和诗人词人有着独到精辟的见解,对诗词的阐释更是形象生动,深入浅出,古今中外的诗词信手拈来,其中还不乏对人生、对生活、对为人之道的深刻领悟;周汝昌也是国学大师,他的《千秋一寸心》目前虽只读了一篇,然而他与顾老在讲解风格上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周严谨,而顾随意。

      王静安先生在《人间词话》中提出诗词有“隔”与“不隔”之别。此观点不仅适用于诗词,且适用于全部的文学。而用来评论对诗词的阐释,亦是适合的。对于安意如,在此就不浪费笔墨了,就王、顾、周三位大师来讲,王和周都偏于严谨,因而与读者“隔”;其中王因为用古文书写,而且是纯理论的解说,对于现代的年轻读者来说,又多“隔”了一层。而顾老随意的阐释风格(说“随意”并非意味着不严谨)就“不隔”,让读者和听者都觉得亲近平和,容易接受。这大概是由于《讲记》是根据其学生叶嘉莹教授当年的课堂笔记整理而成的缘故吧,比较口语化。

      撇开学术观点的差异,单就阅读乐趣来讲,我还是偏爱《顾随诗词讲记》。每每读到书中精彩的话语,就好比坐在课堂上听名人大师的演讲,往往要情不自禁的鼓起掌来。脸上,分明是那么平静的会心一笑,而内心里,却早已是心花怒放。

     

      在此摘录书中的几段精彩话语:

      诗人是寂寞的,哲人也是寂寞的;诗人情真,哲人理真。二者皆出于寂寞,结果是真。诗人是欣赏寂寞,哲人是处理寂寞;诗人无法,哲人有法;诗人放纵,哲人约束。故在中国,诗人与哲人势同水火。但大哲人也是诗人,大诗人也是哲人,此乃指其极致言之,普通是格格不入的。

      学时要博采,创作时要一脚踢出。若不然便处处要低一格。

      读文只重视其形式音节之美,容易受其蛊惑,而忽略其内容。形式音节好,其内容未必是。当以近代人的头脑读古人书。 

      文学比镜子还高,能显影且能留影。文学是照人生的镜子,而比照相活。

      任何一名词皆可加形容词,而其最适合者只有一个。明白这一点则知近代白话文所用过多之形容词是太浪费、太零碎,不是完成,而是破坏。而且写文学作品应少用名词。……如请某人吃饭,说即可,何必说坐下张嘴吃饭,等等。真是破坏。

      ……

      此类妙语,读来真是令人在肃然起敬的同时又欣然而笑。我原是个阅读时喜欢摘录精彩语句的人,然而这本书中如以上这些或精辟或独到或妙趣横生令人拍案叫绝的话语实在太多,很多话都可以单个拎出来另作文章。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位老师曾在课堂上对我们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大意是:学英语要有一个“死去活来”的过程,先要“死去”,即要先下苦工夫吸纳知识,要先“进去”,这个过程一般都很辛苦而且枯燥;学到一定程度之后,就要想办法“活过来”,即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要“出来”。只有活过来了,才可以说真正学到家了。死了过去,但活不过来,则仍然称不上学好了。

      这个形象而经典的说法,我到现在也没有忘记。不光学英语,学任何知识都一样。

      做学问,传授知识,做到顾老这个地步,真可谓是“死去活来”了。

     

      在阅读此书的过程中,我曾随手写下过这么一句话:“阅读此书时,犹如一个人,于黑暗的夜独自行走于街巷深处,正茫然无助地摸索着前进的时候,眼前却突然接连地亮起一盏又一盏的明灯一般,内心喜悦、欣慰,却无人诉说,也无法诉说,惟有默默地会心一笑,然后在光亮下愉快地继续前行。”这种感觉,在我读完这本书之后,依然存在。

      一直以来,对于古典诗词都只有一些肤浅的了解,若说欣赏,也只是停留于表面,停留于个别优美的词句,从来都没有深入地去体会过。常常是人言亦言,懵懵懂懂,跌跌撞撞地摸索着前行。读了《顾随诗词讲记》后,不说从此就能读懂诗词了,但多少受了一些启发,头顶有了一盏照明的灯,至少可以走得容易一些,稳当一些,磕碰少一些。

      然而,不管别人解得多么好,那总归是人家的东西,不是自己的。要真正懂得诗词的奥妙,只能通过自己的阅读,靠自己一字一句地去领悟。正如顾老所说:读诗、读词,听人说好坏不成,须自己读,“说食不饱”。

      其实,又何止是诗词,所有的书籍,一切的文学作品,都需要亲自去阅读。

      阅读,是一件私事。

     


     

    蜗牛PS:

    对于这本书的阅读可以说又是一次“囫囵吞枣”,因为是从学校的阅览室借来的,借期只有三天,不快点读不行。

    当当和卓越网上,这本书似乎永远要处于“缺货”状态,前天晚上九点多收到卓越网的来信说有货了,可是我十点过去一看,仍然是缺货状态。是系统发了错误消息,还是这本书在半个小时之内就被抢购一空,没这么夸张吧?

    不过,此书真是值得一读再读的好书,不买来心里实在不痛快,匆匆读了一遍,滋味还没“搭正”呢 困惑

     

      

     

    啃呀啃呀啃书本

     

     

     

    一个长久处于极度饥饿状态的人,有一天,当他面对一大堆食物,尤其是面对满大桌的美味佳肴时,往往会显露出一幅饥狼饿虎状,瞪圆了双眼,大张了嘴巴,也许会有那么一瞬间的茫然,双手不知该伸向哪里,转瞬便随手乱抓起来,迫不及待的样子,贪婪得恨不能将面前所有的食物都塞入自己口中,恨不能多长几张嘴巴,多长几双手。

    他扒呀,塞呀,嚼呀,面前饭粒菜肴零落一堆,狼藉不堪,口中,却连什么东西是什么滋味都没尝出来,就一古脑儿呼噜呼噜地吞了下去。结果呢,多半是消化不良。轻则只是感觉胃涨难受,大不了不吃下一顿就是了,可以等它慢慢地消化;重则拉肚子,非但吃进去的营养一点都没吸收,还白白受了皮肉之苦。可怜又可悲。

     

    面对物质食粮如此,面对精神食粮,同样如此。

    大概是以前看书实在是看得太少了的缘故——童年时期,是没有条件,没有书看;中学时期,是迫于学业压力,有书了,但没有闲情、也没有胆子去看,怕影响成绩;等到考上了大学,仍然有专业的压力,虽然开始零零落落地借书买书看,依旧只能算是正餐之外吃点小零食,数量实在少得可怜——长期的缺乏精神食粮的摄入,使得我这只潜伏着的小书虫饿得头昏眼花,营养不良。

    终于等到考上了研究生,再也没有学业的压力了(只是当时的乐观想法,事实并非如此),悠闲的读研生活,有足够的课余时间,也有足够的资源让我补充精神食粮。

     

    面对学校的图书馆,面对学院的资料室,小虫子贪婪的本色暴露无遗。心想:哇,我要是能住在图书馆里该多好!我要是能把这些书都吃到肚子里该多好!于是,迫不及待地一头钻进了书本,开始贪婪地啃呀啃呀啃。

    一开始还有所约束,只吃分内的食物——英文小说,慢慢地,就觊觎起别人的食物来——中文书籍,一尝味道,哇,果然是别人的食物味道更佳!

    欲望啊,总是一发而不可收拾!

    这一来,小虫子啃中文书本啃上了瘾,不管三七二十一,爬到一本看上去比较诱人的书就啃,饥不择食。就这样一直不停地啃呀啃呀啃,终于有一天,这只贪婪的书虫消化不良了。回头一看,咦,这本书我啃过吗?怎么想不起它的味道了?里面说的是什么?茫然……

     

    现在,小书虫开始停下来反省了。

    以下是反省的结果:

    1、   要有选择地啃(当然,美食吃多了,味蕾自然就变得敏感了,也会挑剔了)。

    2、   要慢慢地啃,细嚼慢咽,如此才能尝出滋味,也有利于消化。

    3、   要懂得汲取营养成分,垃圾嘛,统统倒掉。

     

    本书虫虽然目前仍处在饥饿状态(并且极有可能永远都会处于饥饿状态),但是程度已有所减缓,头不昏了眼也不花了,可以耐着性子慢慢啃了。可是,买书的欲望依然收不住,原本下定了决心,毕业之前绝不买书了,不然将来搬家费都足够买几十本新书了。可是可是,一看到别人推荐的好书,口水就哗啦哗啦,心里痒痒啊,不买来实在不痛快。着实便宜了当当和卓越!

     

    贪婪的小书虫呀,继续啃呀啃呀啃书本……

     

     

     

     

     

    Found, through Sound

     

    Listen! Can you hear it?

    The music.

    I can hear it everywhere.

    In the wind,

    in the air,

    in the light.

    It’s all around us

    All you have to do is open yourself up

    All you have to do is

    Listen.

     

    一位年轻的爱尔兰歌手与一位年轻的女大提琴家的

    一段一夜情的产物——一位天赋秉异的音乐奇才

     

     

     

     

     

     

    面对一切美好的事物——

    比如诗

    比如音乐

    比如自然美景

    比如一切震慑心灵的艺术和文字

    我总显得这么笨拙

    除了静默着

    用心去聆听

    用心去感受

    我始终

    始终也——

    无言以对

     

     

     

    "August Rush", 中文名译为《八月迷情》。

    影片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就着急着想要推荐给Space上的朋友们,

    看完之后,却又不知道如何去描述这部影片,以及自己观看时的感受。

    语言,在最渴望表达的时候,却往往找不到出口。

     

    我能找到的,切合这部电影的主题的,只有三两个字:

    Found through sound.

    or Found in sound.

    我不知道哪一个说法更合适,也无法用中文来解释这几个英文单词组合在一起之后确切的意思。

    一种语言的微妙之处,有时也难以用另一种语言来诠释。

     

    原谅我的笨拙吧,因为此刻,我确实不知道该如何去表达。

    抛开剧情,抛开常理,抛开逻辑……音乐——是这部影片最出彩的地方。 

    若你喜欢音乐,我相信,你一定也会喜欢这部电影——August Rush。

     

     

    I'm just crazy about the music, and the boy who plays the music, in this movie.  微笑

     

     

     

    等待呵,等待——

     

     

     

     

     

     

    等待

    是一封失效的信

    寄出去了

    却久久 久久的

    没有回音

     

    等待

    是一串长长的省略号

    有了丰美的开始

    却在关键之处  戛然而止

     

    等待

    是那飘在远空中的一片云

    你不知道她

    什么时候离你远些

    什么时候又离你近

    亦不知

    她会在哪一个瞬间

    悄悄地失去了踪影

     

    等待呵

    是诗人笔下那些长长又短短

    短短又长长的诗句

    是少女心中那些起起又落落

    浮浮又沉沉的思绪

     

    ……

     

    等待呵等待

    为何面对你时

    我总似有万语千言

    却又

    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琵琶语 声声思

     
     
     

     

    琵琶。绿茶。《人间词话》。

    一个简单而富足的,初春的夜晚。

     

     

     

     

    专辑名称:《琵琶相》

    制作:林海

    琵琶演奏:蒋彦

    曲目(点击下载):

     

    《踏古》

    《琵琶语》

    《凡人歌》

    《秋月夜》

    《对歌》

    《渡,红尘》

    《欢沁》

    《暮色》

    《反璞》

    《声声思》

    《探寻》

    《弄云》

     

     

     

    整张专辑试听地址:http://cop.flamesky.com/asia/200702/4738.shtml

     

    彩虹尘香个人较为偏爱的是《踏古》《对歌》《渡红尘》《欢沁》《暮色》《探寻》几曲,推荐。

     

    ps: 由于《琵琶语》大家都已很熟悉,故上面省略了。其实,最爱的始终是那曲清婉的《琵琶语》。

     

     

    原以为……

     
     
     
     
     

    原以为

    我早已把你藏得很好

    在我那最幽深最隐蔽的心底

    让你成为我青春岁月里

    一个永远的秘密

     

    原以为

    当岁月的车轮一圈又一圈地

    辗过我们的人生

    你终将成为一个古老的传说

    遥远的  遥远的不再被忆起

     

    可是  当山桃花又一次盛开在四月的晨光里

     四月的和风又一次吹醒了沉睡的记忆

    你那年轻的  温柔的笑啊

    就如那粉色的花瓣

    又一次  无声地

    绽放在晨曦里

    绽放在 一个将醒未醒的梦里  

     

    梦里

    我穿着洁白的裙

    恍如

    十八岁时那个腼腆的姑娘

    在你温暖如三月春光的凝视下

    低眉颔首

    羞涩得

    如同一朵

    初初绽放的山桃花

     

     

     

    绘花大木床

     

     

    绘花大木床

    ——《我的童年,我的江南》系列之三

     

     

     

    阳春三月明媚的日光下,我却无端地想起老家那张处在昏暗光线中的绘花大木床来。

    那是一张纯木结构的床,通体漆成暗沉的朱红色。整张床长约两米,宽约一米五。四个角上有四根方形的柱子,床顶构成一个四方形的框架,正好夏天用来挂蚊帐。床的正面是整张床最算得上“精致”的部分:正上方,是一块半尺来宽的横板,上面绘着许多花鸟虫鱼的图案,红红绿绿的,甚是热闹和喜气;床沿的首尾两端,也有两小块方形木板,一尺来高,边上有扶手,正面也画着些花鸟图案,恰似两扇小屏风,与正上方的横板相呼应。正因为有了这两处的绘花,一张原本很普通的木床便变得有些特别了,也因此,在时光走过很多年之后, 它还那么触目地存在于我的记忆中。

    从来没有问过那张床的由来,不知道那是不是母亲的嫁妆,也不知道它是由什么木材做成的。只知道小时候与父母一起在那张床上睡了很久很久,而且觉得很宽敞(虽然现在看来那张床并不算大)。不过,从床的新旧程度和外观来推测,那应该是父母的新婚床吧。

    那时,村里家家户户几乎都有那么一两张绘花的木床,去外村的亲戚家做客,也都看得到那个式样的木床。只是有些床木材好点,有些差点;有些结构简单些,有些结构复杂些而已。而床上的绘花却都是大同小异的。

    小时候碰到村里哪户人家办喜事或去亲戚家喝喜酒,最喜欢的就是跟一帮大人小孩挤在一起看新娘子,有时候偷偷跑去看人家的新房,就会看到一张崭新的绘花大木床,床的内侧无一例外地叠着一堆折成长条形的蚕丝被(乡人叫“丝棉被”,关于这种被子和这种风俗,以后再叙),整整齐齐,花花绿绿,少则七八条,多则十几二十条也是有的。那样一张床,放在一对新人的洞房里,显得喜气洋洋,温暖而厚实。

    后来,大约九十年代开始,或许还要更早几年,看到年轻人结婚所购置的新床越来越新派,越来越洋气,而那种老式的绘花木床就逐渐地淡出了历史的舞台,成了爸爸妈妈或爷爷奶奶那辈人房里的“老古董”。再后来,当我们一家人都离开了农村,我家的那张木床也成了我们记忆中的一个陈旧的背影。它孤零零地伫立在那间灰尘满布的老屋里,守着老屋,守着那些静默无声的时光,孤独而缓慢地老去……

     

    时常听妈妈说起我小时候的趣事,有些,与家里那张大木床有关。

    那时,我们村最北面的一户人家里有一个疯老太婆,名叫杏花,她那一双暴突着的眼睛看起来特别可怕,似闪着凶光。也不知道她是因为什么疯的,只知道她不管见到谁都会破口大骂。听说曾有顽皮的孩子去惹她,结果被她追着跑了很远才逃脱,以后就再也没有孩子敢去靠近她了。

    我从小就是个特别胆小的孩子,每次不得不经过杏花家旁边,都要先站在远处张望一番,确认她不在家门口时,才敢屏住了气,然后冲锋似的一口气从她家旁边的小路上冲过去。冲过去之后,心还“突突突”地跳个不停。

    妈妈知道我最怕杏花,于是当我晚上不肯听妈妈的话睡觉的时候,妈妈就总是搬出杏花来吓我:“你再不乖乖地睡觉,杏花要来骂了!”“你要再不听话,妈妈就叫杏花来抓你走!”

    农村的夜晚,夜色总是浓稠而显得诡秘,何况,老家本身就光线不足,再加上又是木头楼板又是木头床的,更显得阴森森的。因此,每次听妈妈那么一说,我就吓得动都不敢动,只得乖乖地听话睡觉了。

    长大以后,妈妈在我面前说起她这屡试不爽的一招的时候,总是很得意地笑,笑我胆小,笑我笨,我呢,每次都听得羞红了脸,然而也只能跟着她一起笑。

    还有一次,妈妈说我半夜睡着睡着不知道怎么就掉到楼板上去了(我通常都睡最里面,而床沿没有栏杆围着)。她说我摔下去之后既没哭也没闹,只听到我轻轻地“嗯——”了一声,她先还觉得奇怪,后来起床去地板上抱我的时候才发现我仍在呼呼大睡,根本没摔醒(呵呵,也许这就是木头地板的好处吧,蟀一跤也不觉得疼)。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妈妈问我:“你昨天夜里掉到楼板上的事自己知不知道?”我却只是莫名其妙地看了看她,然后摇摇头说不知道。

    每每想起这两件事情,就忍不住好笑。小小孩童,实在是有诸多可爱之处。

     

     

    那张绘花大木床,在父母所处的那个年代以及在更早的那些个年代里,其实真的很普通。即使到了今天,它也依然很普通,因它并不是由名贵的木材做成的,也没有精致繁复的雕花,当然,更没有什么美丽动人、婉转忧伤的故事。然而,对于一个已经逝去的年代来说,对于一个城市化越来越普遍、而乡土气息越来越淡化的社会来说,它却是一个值得人们收藏在回忆中的纪念品,它是乡土文化的一部分。而对于我个人的童年来说,它却是一份不能忘却的记忆。

     

     

    PS:尘香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啦,谢谢朋友们的关心和问候!尘香也希望你们个个都健健康康的,吃嘛嘛香。眨眼

     

     

     

    小女子的胡思乱想[二]

     

    灯泡梦里见证自己的死亡和灵魂游离

     

    这几天由于遭遇病毒性感冒,头痛的不知道该往哪里放,连转一下都觉得疼痛难忍,整个人虚弱得连坐着一动不动都会出一身虚汗。于是,小女子就开始胡思乱想,我是不是脑袋里长瘤了?是不是要死了呀?要不然怎么会这么痛,痛得连眼皮都睁不开,痛得吃止痛药片都没用?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样想着想着,昨晚就做梦了。

    梦里,我看见自己坐着出租车,似乎要去赶一场面试。半途,司机说走错了路,于是就调转方向,往一个很陡很陡的斜坡开上去,眼看着就快开到顶了,突然间不知道底下谁大声喊了一句,司机吓了一跳,于是车子就沿着陡坡翻滚了下去。司机有安全带绑着,似乎没遭到剧烈碰撞,只有我,一个劲地往下翻滚着,一直滚到了平地上。我看到梦中的自己腿上鲜血淋漓,脑袋歪着,已经失去了知觉。

    司机在一旁慌张地叫喊我,刚才在下面喊的人在打电话叫救护车……

    然后,我的灵魂开始游离了身体,不知道怎么的来到了一个门口有很多保安和警察的地方,他们看见我进去(我很奇怪,他们怎么可以看见我的灵魂?),也不栏我。我进了一个阴暗的小房间,身后的门,突然地被一阵阴冷的狂风呼啸着一声吹上了(就像很多香港鬼片里演的一样)。于是我悲哀地想:原来我真的已经是一个鬼魂了呀?

    在那个阴冷得像阴曹地府似的房间里,我孤独地坐在一张铺着白床单的小床上(现在想来,的确很像停尸床),听到心里疯狂的呼喊:我不想死,我不想死!我买的很多好书都没看完呢,我还没有给父母养老呢,我怎么可以就这样死掉了?我不想死……

    过了一会儿,惊讶地发现表叔的女儿来看我(我们平常也并不都得很近),我怀疑地问她:“你能看见我吗?”她的脸上分明有一刹那的恐惧显现,可是她很快就镇定地说:“能看见啊。”

    我有些难以置信,我家人都还不知道我出车祸了呢,她怎么会知道?她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但我不再问她,她也不再跟我说话,只是坐在我床边静静地看着我。

    更奇怪的是,没过一会儿,表叔自己也来了,还带了很多小猫小狗来,都是些很名贵的品种。

    后来,小房间里又进来一个人,不认识的。听见他在说,我的身体现在还停放在荒郊野外,需要经过检查,确认有血压后才可以被送往医院抢救。(这是什么奇怪的程序啊?看来我是死定了!)

    来的人越来越多了,都是我家的亲戚,他们都不来跟我说话,只是不带任何表情地看看我,然后依然自己做自己的事。(也许他们都是来参加我的葬礼的吧?)

    最后来的,是我的家人。奶奶,哥哥,还有爸爸,唯独没有来的只有妈妈——那一刻我最想见到又最怕见到的人。奶奶和哥哥似乎都若无其事,让我有点伤心:我死了他们竟然也不难过?爸爸用他那孤独而悲伤的眼神看着我,看得我心疼,可我却不能跟他说一句话,他也没有跟我说话。妈妈呢?妈妈怎么没来?她是不是一个人在家里哭得死去活来了?我怎么可以就这样死去?我怎么可以让妈妈这么伤心?

    我在梦里继续挣扎着:我不想死,我不想死!我想,只要我有活下去的意志,就一定不会死!我现在怎么这么清醒?我一定还没有死!……

    梦做到这里就中断了,我不知道自己最终是死是活。

    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出了一身汗,身上一片冰凉。这才发现,原来不过是一场恶梦,不禁轻舒了一口气,心想:还好,我还活着。

    这是一个很沉重的梦。现在想想,还觉得挺有意思的,原来我是这么不想死!原来,活着是这么幸福的一件事!

    也许是昨夜那一“死”把邪气都带走,今天感觉轻松了一点,头不再那么痛了,脑子也能转了,也不再觉得头重脚轻了。

    莫名奇妙身临其境地死了一回,真有意思!

     

     

    小船

     

     

     

     

     

    小船

     

    ——《我的童年,我的江南》系列之二

     

    其实,我家所在的村庄并非典型的江南水乡环境,因而,船并不是出行必备的交通工具。只有少数在内河里养鱼的人家,家里才是有船的,用来捕鱼。

    我家没养过鱼,自然也就没有船,而我家右手边的两户人家就各有一条。一条是木头做的,船体用桐油漆成焦黄色;另一条则是水泥做的,是淡淡的月牙白。木头做的小船,轻巧而灵活;而水泥做的小船,则要笨重得多,也因此稳当得多。

    闲暇时候,它们总是并排着停泊在我家门前的小河湾里,那么孤独,那么寂寞,却又那么安静,那么详宁。夏日的午后,伴着杨树枝头一阵阵此起彼伏的蝉鸣声,越发衬出了整个村庄的宁静。

    那个时候,无奈地被妈妈逼着睡午觉的我,总是等爸爸妈妈都睡熟了以后偷偷溜出去。因找不到小伙伴一起玩,又不敢走得太远,怕回来挨骂,于是只好跑到那一黄一白的两条小船旁,也只是捡捡滩边的小石子或蚌壳玩,有时甚至只是静静地看着小船,什么也不做,心里亦是欢喜得不得了,反正是觉得比在家里睡大觉要有意思多了。

    也有壮着胆子偷偷爬到船上去玩的时候(之所以要壮着胆子,是因为那是大人不允许的,怕孩子出事情;若是被船家看见了,那更是要挨骂的)。那些时候,胆小如鼠的我,总是要先四处张望一番,确定了没人过来,才会小心翼翼地爬上去。待得上了船,摇摇晃晃地站立了还不到三秒钟,即又惊慌地跳下来了。然而,心里着实是快乐的,有种做贼般的刺激和兴奋。时常忍不住就自顾自地咯咯傻笑了起来。

    孩童的心思就是这般纯净简单,因此即便是芝麻大的一点小事,也是足以让他/她快乐一整天,回味一整天的。

    这种偷着玩的乐趣,实在是我童年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我是本质上很乖、而内心却又那么贪玩的一个小丫头。嘻嘻,乖乖女就是这么养成滴——偷着玩。

     

    虽然偷偷在小船旁边玩的时候很多,然而真正能坐上船出去玩的机会是不多的,因为大人们一般不会带小孩子在船上,何况还不是自家的孩子。记忆当中就只有一次。

    那一次,是邻家的小哥哥和他的两个姐姐要坐船去采野菱角。我小时候因为没有同龄的小女孩跟我一起玩,就总是喜欢跟在他们屁股后面,哥哥姐姐地叫得亲热,还总在他们家蹭吃蹭喝,他们一家人都很喜欢我。因此,那次在我的死缠烂打下,他们终于答应让我跟他们一起去,但前提是我得乖乖坐在船上不许乱动,否则翻船了他们可救不了我。

    我被吓住了,因为那时还很小,没学会游泳。只好听话,乖乖地和其中一个姐姐并排坐在船中央的横挡上,一动都不敢多动,然而内心还是激动得几乎要手舞足蹈。

    小哥哥和另一个姐姐分别坐在船头和船尾,一前一后地划着桨,将小木船慢慢地划出了小河湾。船桨一下一下地探进水里,在水面划出一道道深深的印痕,随即又迅速地合上。水面又回复如初,只在我们身后留下一圈圈似有若无的涟漪。

    小船就那样悠悠地荡出了小河湾,开始在碧绿清澈的小河里漂了起来。

    柔波漾着小木舟,使坐在船上的我感觉像是躺在了摇篮里,由妈妈的手,一下一下,温柔地摇晃着……那种感觉,很舒服。

    行过窄小的内河段,穿过一座小木桥,小船逐渐脱离了与水草的亲密接触,那“兹——兹——”的磨擦声听不见了,眼前却出现了一片更为广阔的水域,在夏日艳阳的照耀下,波光粼粼。然而更为醒目的,是那一团团一簇簇的漂浮在水面上的菱角苗。

    哥哥姐姐们放下船桨,开始兴高采烈地伸手去摘菱角。而我,依然是不许乱动的。偶尔趁他们不注意,会悄悄地将手指探进水里玩一会儿,见他们抬起头来,又慌忙地将手抽回来。即使这样,也依然很开心。

    那一天,哥哥姐姐们欢声笑语地摘了一大堆野菱角回去,晚上就煮熟了,一大伙人围在一起吃。那野菱角,不但只有小拇指的指头那么大,而且还长有四根刺,吃起来极为麻烦,一不小心就可能刺破了嘴唇。然而它的香味,却是那种比它大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两角菱和馄饨菱(长得像馄饨,有四个并不锋利的角)都比不上的。就像嗑瓜子重在磕的乐趣上一样,吃野菱角也是吃一个乐趣。这是题外话了。

     

    那时才五六岁吧,等到再长大一些,跟小木船有关的记忆,就全留在了姑姑家。

    在我还没有记忆的时候,姑姑就已嫁到了一个较远的村庄,而姑父家,主要以养淡水鱼为生的。

    小时候过年过节去姑姑家做客人,总是跟着奶奶和比我大两岁的堂哥一起走路去的,通常是早上九点钟左右从家里出发,走到姑姑家里差不多就可以吃午饭了。但很多时候,都是姑父摇着家里的那条小船到一座桥边来接我们,这样,我们就可以少走很多路。漫长的路途,也就因此而显得不那么单调乏味了。

    记得那条小船的中间一节,也即船腹处,里面总是铺着干稻草的,尤其是在冬天,我与堂哥和奶奶三个人就一起坐在那一层干稻草上面,又干净又保暖,还能闻到淡淡的稻草香。而姑父则是坐在船头划桨,一边划,一边笑着陪奶奶说话。

    那是一条很窄的小河。左岸是一排低矮的瓦房,白色的墙壁,青灰色的瓦片,呈现出一个黑白而陈旧的世界;而右岸,则是成片的桑树林和竹林,岸边,还栽有成排的杨树和柳树。冬天虽然是光秃秃一片,无甚可看,但一到春天,右岸所呈现的俨然是一副花红柳绿、跟左岸风格全然不同的画面。

    若是在清明时节,坐在摇摇晃晃的小船里,慢悠悠地行进在两岸之间,都不知时光是如何悄悄流过的……

     

    那个时候,每次去姑姑家做客人,心里就总惦记着小船,也常常独自一个人跑到姑姑家后门的小河边,去看一排排安静地停泊在那里的小船。船头,都有一根根粗粗的铁链栓在岸边的树干上。

    有一段时间,可能是休渔期吧,家里不太用得着船的时候,家家户户的木船都要停到岸上,船头和船尾用两条长板凳架起来,将船身翻过来放置,再用桐油重新油漆一遍,晾干,留着下一次捕鱼的时候再用。这算是对小木船的保养和维护吧,但为什么漆船要用桐油而不可以用其他的油漆呢,我就不懂了。只是对桐油混合着木头味道的那种特殊的气味印象很深刻,觉得特别好闻。(PS:我喜欢闻很多奇怪的味道,比如汽油味、火柴燃烧过后的味道、油漆味、指甲油的味道等等,在很多人看来,那些都是很刺鼻很奇怪的味道,而我却喜欢得不行。呵呵,不知道有没有朋友跟我有一样的怪癖呢?)

     

    对小木船的感情,与对水的感情一样,是作为一个水乡人,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作为一个在杭嘉湖平原长大的人,与身俱来的一种感情。这种感情,在我的成长过程中已被深深地植入了内心,植入了记忆,化为成年之后骨子里那一缕淡淡的乡愁……

     

     


          

    彩虹P.S.:

    1、写了两篇文字之后,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将这个系列命名为《墨色江南》其实是非常不合适的,因为侧重点不在江南本身,而是跟江南有关的童年记忆,遂打算将之改名为《江南︱我的童年》。如果有朋友有更好的题目,请告诉尘香哦,先在此谢过!

    2、昨天在新浪的博客上看到一网友在《引子》一文下的评论,批评尘香的文字矫情、杂乱无章且缺乏思想深度。遂又重读了一遍那篇文字,发现他确实戳中了尘香的要害。矫情的文字尘香自己也是不喜欢的,因为看多了就会觉得腻。所以,这些方面,尘香以后一定会努力改过。谢谢那位朋友的批评和指点,尘香虚心受下了。 

    3、那位朋友还说,希望尘香通过自己的文字给读者们展现一个更美的意境。呵呵,在《引子》一文中,尘香其实已经把丑话说在前头啦,以小女子的笔力是远远写不出江南真正的风韵和文化底蕴的,之所以还要用自己的文字来描述那份关于童年江南的记忆,并非为了哗众取宠,也并非为了得到谁谁的肯定和赞扬,主要还是为了留住一份童年的记忆。所以请各位看客多多包涵,不要以专业作家的标准来看尘香的文字哦,小女子只是一个写博客自娱自乐的草根而已啦。若你喜欢看,尘香随时都欢迎你的到来;若你不喜欢看,那你大可以扭转头悄悄走开,对这里的文字嗤之以鼻也好,投以白眼也罢,尘香是绝地不会来强求你喜欢的,当然也不会怪你。当然,尘香还是会努力地将文字写得好一点再好一点,这一直都是尘香对自己的要求。只是,修炼不够,功力有限,各位就先将就着看吧吐舌

     

    再来PS一下: 先谢谢网友乐驼的诚恳建议!鉴于"江南"所指的范围太大,尘香决定再把题目改一下,就叫《我的童年,我的江南》吧。在江南两个字之前加上“我的”,就非常的私人化了,那样应该不会招致别人的非议了吧?——尘香 留字于08年3月6日 11:54